中信海直: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03-04-01 06:38
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深鹏所特字[2003]46号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 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进行专项审核,在审慎调 查并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 管理办法》进行的。 本报告仅供 贵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贵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 上报,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0]90号文件批准, 贵公司于2000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网定价发行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以10.20元/股溢价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1,2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交易所上网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438.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人民币59,761.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0年7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 深同证验字[2000]第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所述,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1.购置直升机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58,862.52万元,用于购买6架直升机。后根据贵公司2000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贵公司将购置直升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为:投资人民币41,072.90万元购置 6架直升机;另投资人民币17,233.90万元于2001年度购买2架小型直升机及1至2架固定翼小飞 机(含随机备件、工具和保障服务)。2001年6月5日贵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原拟投资人民币 17,233.90万元购买2架小型直升机及1至2架固定翼小飞机改为购买2架小型直升机及1架中型 直升机(含随机备件、工具和保障服务)。 实际投资情况为:(1)归还贵公司已纳入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的改制运行期间所购置的2 架法国制造"超美洲豹"直升机银行贷款本息人民币13,645.5万元;支付已于2000年12月到货 的2架"超美洲豹"直升机及相应的附加配件款人民币14,826.44万元。(2)支付已到货A109P 型、EC135P型、EC155B型共三架直升机及附加配件款人民币13,343.58万元(含备件款人民币 746.44万元)。(3)贵公司分别于2001年5月17日、2001年6月20日与欧洲直升机公司签订了 购置2架EC155B型直升机及备件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8,021.57万元。截止至2002年12月 31日 贵公司已付欧洲直升机公司2架直升机及备件款人民币7,495.98万元。如上所述,截止 2002年12月31日,贵公司支付购买直升机及备件款共计人民币49,311.50万元。 2.机载设备维修中心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1,455万元,拟用于设立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截止 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已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已办妥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该 、计划投资款已于2001年6月29日实际投入到位。 综上所述,截止2002年12月31日,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计划项目人民币 50,766.50万元;剩余待投入资金人民币8,995.30万元;已签订合同安排购机及备件款人民币 9,779.15万元,不足部分,系汇率上升所致,拟用自有资金补足。 三、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2架"超美洲豹"直升机实现收入 30,318,978.09元,飞行成本24,509,484.25元,实现飞行毛利5,809,493.84元,飞行毛利率 19%。200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4架"超美洲豹"直升机实现飞行收入89,029,586.93元, 飞行成本67,706,482.54元,实现飞行毛利21,322,104.39元,综合毛利率23.95%。2002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4架"超美洲豹"直升机实现飞行收入96,746,936.48元,飞行成本 68,547,888.19元,实现飞行毛利28,199,048.29元,综合毛利率29.15%。已到货的1架EC155B 型直升机、EC135P型直升机以及A109P型直升机尚未投入使用,未产生效益;另2架EC155B型直 升机未到货,也未产生效益。 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累积实 现投资收益114.15元,投资收益率 7.85%。 另根据 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公司于2000年度将部分募 集资金在实际用款之前投资15,996.46万元购买97国债(4)、99国债(8);委托专业机构理财 5,000万元,共计20,996.46万元。 贵公司于2001年6月29日提前终止了与专业机构的委托理 财协议,收回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753 万元,且于2002年6月30日前收回 债券投资15,996.46万元。 四、审核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基本相符。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烽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光道
200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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