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3-04-23 06:56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3-02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3元(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28日 3、除息日:2003年4月2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29日 一、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分配方案 1、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5,910,540.68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数5,299,946.75元,共计可供利润分配数41,210,487.43元,按10%的比 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21,048.74元,按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60,524.37元,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35,028,914.32元。 2、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作如下分配:以2002年12月31日的总 股本89,646,750股为基数,用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689,402.50元。 3、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扣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24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4月28日,除息日为2003年4月29日,现金红 利发放日为2003年4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次向社会公众股派送的股息将于2003年4月29日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股东的资金帐 户。 2、法人股的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凡 李锐 联系电话:0755 – 26900498 26932659 联系传真:0755 – 2660848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 邮编:518053 七、备查文件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