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3-04-23 06:56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3-02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3元(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28日
    3、除息日:2003年4月2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29日
    一、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分配方案
    1、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5,910,540.68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数5,299,946.75元,共计可供利润分配数41,210,487.43元,按10%的比
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21,048.74元,按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60,524.37元,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35,028,914.32元。
    2、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作如下分配:以2002年12月31日的总
股本89,646,750股为基数,用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689,402.50元。
    3、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扣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24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4月28日,除息日为2003年4月29日,现金红
利发放日为2003年4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次向社会公众股派送的股息将于2003年4月29日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股东的资金帐
户。
    2、法人股的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凡  李锐
    联系电话:0755 – 26900498  26932659
    联系传真:0755 – 2660848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  邮编:518053
    七、备查文件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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