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生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2003-04-24 06:58
证券简称:丰原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经公关:深圳市万全智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生化”或“发行人”)发行5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3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3 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本次发行将 于2003年4月24日(星期四)进行,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50,000万元 3、发行数量:50万手(每手10张,面值1000元) 4、票面金额:100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五年 7、利率和付息日期: 可转债按票面金额由2003年4月24日(发行首日、T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年利率第 一年为1.8%,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2%,第四年为2.4%,第五年为2.5%,每年付息 一次。2004年至2008年每年的4月23日为付息登记日。发行人在付息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 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券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或已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将无权 获得当年及以后的利息。 8、初始转股价格:8.13元/股(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平均 收盘价为基础,上浮0.1%) 9、转股起止日期: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2003年10月27日 至2008年4月22日)为转股期。 10、发行时间:即申购日,2003年4月24日。 11、发行对象: (1)发行人所有原股东优先认购: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发行人股东(注:发行人国家股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在发行前已承诺放弃全部优 先认购权)。 (2)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发行方式: (1)本次发行采用向所有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该余额=本 次发行总额-原股东优先认购金额)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丰原生 化”股份数乘以2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配 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手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 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帐单位1手。 (3)发行人原流通股股东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进行,认购代 码为“080930”,配售名称为“丰原配债”。 (4)发行人原流通股股东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 台,以公告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认购数量,交足认购款进行认购委托。 (5)发行人原法人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在主承销商处进行。 (6)原股东持有的“丰原生化”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优先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 债认购。 (7)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量 获购丰原转债;若原股东的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视为无效申购。 (8)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认购外,还可参加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的申购。 (9)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的申购, 申购代码为“070930”,申购名称为“丰原发债”。 (10)机构投资者若为原股东,可按前述的方式参与优先认购后,再参加原股东优 先认购后余额的申购;机构投资者若为非原股东,则可参加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的申 购。 机构投资者参加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的申购,只能选择网上或网下两种申购方式 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机构投资者若选择网上方式参加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的申购 ,将比照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执行;机构投资者选若择网下方式参加原股东优先认购后 余额的申购,应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40%。 (1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初步确定:网上向申购的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可转债数量为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的50%,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原 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的5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按照网上发售比例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 一致的原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可在初定的网下配售数量和网上发售数量之间做适当回 拨。 13、发行地区:网上发行地区为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对机构投资者的网下发售由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1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15、上市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 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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