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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石化: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5-21 06:52
股票代码:000763 股票简称: 锦州石化 编号2003-05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5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 厅召开。公司二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实到 6名,3名缺席,委托表决权董事3名,5名监 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文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见附件); 2、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同意李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3、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锦州石化股份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英女,1963年7月9日出生,博士学位,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先后毕业于辽宁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石英 ,作为 锦州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本人与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 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 锦州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 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石英 2003年4月16日于辽宁省锦州市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石英女士为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 锦州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 锦州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锦州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 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 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 锦州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 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 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6日于辽宁省锦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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