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锦华:关于国有法人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2003-06-07 06:56   


股票简称: 华润锦华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03-018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法人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之规定,本公司就国有法人股权转让的
进展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华润轻纺(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润总公司所持本公司6612.3万股国
有法人股权事宜,已经商务部《关于同意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转股并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的批复》(商资二函[2003]187号)文批准,同意中国华润总公司将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
股6612.3万股转让给华润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双方于2003年2月13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
议。同意本公司相应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
12966.5718万股,注册资本为12966.5718万元,其中境外法人华润轻纺(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6612.3万股,占总股本的51%。中国华润总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目前,该股权转让还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03年2月17日、2003年3月15日、2003年3月29日、
200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互联网站刊载了有关国有法人股权转让
的提示性公告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董事会报告书》、《收购
报告书》。本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广
大投资者正确分析和判断市场信息,提高风险意识。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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