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通讯:独立董事意见
2003-06-19 06:46   

           关于对TCL通讯收购TCL网络设备(深圳)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意见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TCL网络设备(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人详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协议、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等资料,现就本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为收购价格,转让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没
有损害公司和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收购TCL网络有利于弥补公司产品线的不足,同时
避免了公司与关联单位的同业竞争,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项关联交易决议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刘鲁鱼、刘 斌、韦 岗
                             200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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