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酒 鬼: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06-25 06:37   


股票简称:湘酒鬼   股票代码:000799   公告编号:湘酒鬼董字(2003)007

                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大股东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已接到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42号“关于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
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同意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8800万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29.04%)转让给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30.5万股(占总股本的10%)转让给上海
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42号的批复中确定此次国有股转让后本公司
总股本仍为30305万股,其中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7749.5万股占总股本的
25.57%;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800万股,占总股本的29.04%,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030.5万股,占总股本的10%,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本公司于2002年10 月31日已就本公司大股东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1.96%的国有法人股计6655.55万股转让给上海鸿仪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告。该方案上报给财政部后,财政部认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参股本公司、收购本公司21.96%的股份,对外投资超过了其净资产的50%,不符合公司法的有
关要求,建议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只收购本公司股份的10% 。因此,湖南湘泉集团有限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于2002年11月25日,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转让股份为3030.5万股,占总股本的10%。由于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及时将股
权转让的变化通知本公司,所以本公司董事会没有及时公告,在此深表歉意。
    目前,根据国资委批复的精神,本公司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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