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电A:2002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2003-07-17 06:59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粤华电 公告编号:2003-013
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6月28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909,8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5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40元现 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7月23日,除息日:2003年7月2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7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7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法人股东凭①营业执照原 件及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②发照机关出具的企业变更公告或证明;③证券账 户卡原件及复印件;④委托经办人办理分红手续的授权委托书;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⑥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银行帐号证明;⑦收款收据;⑧持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办理分红手续。 异地法人股东可由专人凭上述文件到公司办理手续,亦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以邮寄方式 办理的,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发照机关出具的企业 变更公告或证明;③加盖公司印章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④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 章的银行帐号证明;⑤收款收据;⑥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复印件。 3、公众未托管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唐家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曹海霞、崔艳 咨询电话:0756-3612810、3612833 传真电话:0756-3612823
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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