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兴发: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03-10-08 06:35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草原兴发 公告编号: 2003-015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股东持股变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赤峰大兴公司函告,经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大兴公司 改制问题的批复》(赤政字[2003]160号)文批准,赤峰大兴公司拟改制为赤峰大兴经贸有 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拟将赤峰大兴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其中赤峰市银 元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受让96.91%的产权,高景艳受让1.92%的产权,马占平受让1.17%的产 权;产权转让方、受让方已于2003年9月22日签订《赤峰大兴公司产权转让协议》。 二、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赤峰万顺食品厂函告,经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万顺食 品厂改制问题的批复》(赤政字[2003]159号)文批准,赤峰万顺食品厂拟改制为赤峰万顺 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财政局拟将赤峰万顺食品厂国有产权整体转让,其中赤峰市银 元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受让96.91%的产权,刘景德受让1.92%的产权,段井芝受让1.17%的产 权;产权转让方、受让方已于2003年9月22日签订《赤峰万顺食品厂产权转让协议》。 三、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赤峰市银元草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分别持有赤峰大兴经贸 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96.91%的产权,进而间接持有草原兴发的 103,492,447股法人股股权,占草原兴发总股本的25.29%。本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 的股份数额不变。本次股权转让未影响本公司控制权变化,草原兴发实际控制人仍为赤峰 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 本次产权转让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本公司将切实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次产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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