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美雅:关于终止执行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2003-10-22 06:47   

        关于终止执行《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称“鹤山市资产办”
)与佛山市顺德区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和集团”)经友好协商,于2003年10月18
日签订《关于终止执行〈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合同》,终止
执行双方于2003年9月21日签订的《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并办
理有关终止的手续。双方终止执行《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
要原因是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表了不同意见(见2003年10月16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预亏及董事会意见公
告”)。万和集团为支持粤美雅国有股权转让工作平稳进行,同意终止执行《广东美雅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并就终止《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具体事宜签署了《关于终止执行〈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转让协议〉的合同》。

                            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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