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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 通讯:关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2003-11-01 06:5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为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TCL通讯" ,股票代码000542)的控股股东,直 接和间接合计持有TCL通讯56.7%的法人股股份。2003年9月29日,本公司与TCL通讯签署《合 并协议》,约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TCL通讯。根据《公司 法》、本公司《章程》和《合并协议》的规定,本次合并须取得包括本公司股东大会和TCL 通讯股东大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商务部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公司于2003年10月31日召开关于吸收合并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以特别决 议的方式通过了批准本次合并的决议以及本公司因吸收合并之需要而向TCL通讯定向发行股 票并增资扩股的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根据《合并协议》,本次合并尚待以下条件满足后生效: 1) 商务部批准本次以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的合并。 2)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以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的合并。 3) 本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有关本次合并的详细情况,请投资人参看2003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TCL集团董事会及TCL通讯董事会关于TCL集团吸收合并TCL通 讯预案的说明书》。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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