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环保: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03-11-05 06:31   

证券代码:000730   证券简称:*ST环保  公告编号:2003-58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2003]沈河民二合初字第1293号《传票》以及相应的
《起诉状》、《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沈阳市沈河区人民
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及仲裁机构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大连冰山集团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开关”),其法定
    代表人为张和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本公司。
     2、纠纷的起因
    冰山开关与沈阳金秋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秋服务”)于2000年2月14日签
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截止2003年3月10日,金秋服务尚欠冰山开关货款474,959.99元。
2003年3月18日,冰山开关、金秋服务和本公司签订转债协议书。协议约定,金秋服务将其
欠冰山开关的债务转由本公司承担。
     3、诉讼请求
    (1)判令本公司立即支付货款人民币474,959.99元;
    (2)判令本公司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
    三、其他情况
    根据法院传票,本案将于2003年12月5日上午10时开庭审理。本次公告的诉讼属于历史
遗留问题,相关事项尚需要进一步核实。
    本公司密切关注上述事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03]沈河民二合初字第1293号《传票》
    2、《起诉状》
    3、《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
    4、《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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