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环保: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03-11-14 06:42   


证券代码:000730   证券简称:*ST环保  公告编号:2003-60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2003]沈河民初字第1212号《传票》以及相应的《起诉状》、《沈
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根
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及仲裁机构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大连正兴电气控制有限公司原大连正兴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兴电气"),
其法定代表人为土屋直知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本公司。
    2、纠纷的起因
    正兴电气与沈阳金秋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秋服务")于2000年1月5日签订《工
矿产品购销合同》。截止2003年3月10日,金秋服务尚欠冰山开关货款575,000.00元。
    2003年3月10日,正兴电气、金秋服务和本公司签订转债协议书。协议约定,金秋服务将
其欠正兴电气的债务转由本公司承担。
    3、诉讼请求
    (1)判令本公司给付货款人民币575,000.00元;
    (2)案件受理费由本公司承担。
    三、其他情况
    根据法院传票,本案将于2003年12月10日上午8时40分开庭审理。
    本次公告的诉讼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事项尚需要进一步核实。
    本公司密切关注上述事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03]沈河民初字第1212号《传票》
    2、《起诉状》
    3、《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
    4、《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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