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关于配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03-12-16 06:56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证券代码:000099 编号2003-01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发行字〔2003〕137号文核准,并于2003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证券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配股说明书及摘要。为方便广大 投资者认购,公司已于2003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证券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配股提示性公告》,现就本次 配股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12元。 2、配售对象:2003年12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 股东。 3、配股比例和数量:以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5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社 会公众股配售3股,共计配售2,160万股(法人股股东已经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 4、股权登记日:2003年12月4日。 5、除权基准日:2003年12月5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3年12月5日上午开盘起至2003年12月18日下午收盘结束止 (期内交易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7、配股缴款地点与缴款办法: 在缴款期内,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配股权证简称“海直A1配”, 配股权证代码“080099”。配股价格为7.12元/股,配股数量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乘以配股比例(0.3)四舍五入后取整数。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团按 承销协议包销。8、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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