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A 编号:2003—2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 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向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银”)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 发起人法人股股份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5%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15日收到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国泰君安的通知,称该公司已于2003 年12月15日与上海港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国泰君安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10,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5%)协议转让给上海港银,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1.13元每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300,000元。 本次股份转让前,上海港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上海港银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5%,成为本公司 第三大股东。国泰君安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 晓平先生,公司注册地:上海长宁区北翟路1043号。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企业投资 咨询,企业资产委托管理。 股权受让方上海港银与出让方国泰君安无关联关系。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转让事宜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