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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通A: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12-17 06:54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A  编号:2003—2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
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向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银”)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
发起人法人股股份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5%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15日收到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国泰君安的通知,称该公司已于2003
年12月15日与上海港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国泰君安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10,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5%)协议转让给上海港银,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1.13元每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300,000元。
    本次股份转让前,上海港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上海港银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5%,成为本公司
第三大股东。国泰君安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
晓平先生,公司注册地:上海长宁区北翟路1043号。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企业投资
咨询,企业资产委托管理。
    股权受让方上海港银与出让方国泰君安无关联关系。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转让事宜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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