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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龙热力:关于公司国有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12-19 06:48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力      公告编号:2003—031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国有股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和受
让人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青总公司)有关股权转让的通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富龙集团向四季青
总公司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25,249,252股国家股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富龙集团于2003年12月17日与四季青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富龙集团将
向四季青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25,249,252股国家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9.48%,转让价格按照本公司200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4.14元计算,转让总价
款为104,531,903.28元。
    二、因富龙集团已于2003年6月3日和2003年12月4日分别与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5,765,752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
转让给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本公司提示性公告及有关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分别刊登
于2003年6月6日及2003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述股权转让需经
中国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审核无异议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过户手续,目前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通过本次出让,四季青总公司将持有本公
司25,249,25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48%),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富龙集团将
减少持有本公司9.48%的股份,并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上述股权转让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    135,765,752      51%
    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    25,249,252     9.48%
    三、本次转让方介绍
    富龙集团为经赤峰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景树森;公司注册住所: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北环路南4号;公司注册资本:19996万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
1504001000242;税务登记证号码:15040223991100—9;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范围:资产经营、资本运营、资产托管。
    四、本次受让方介绍
    四季青总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记的企业法人,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全部财产属于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上级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王德贵;公司注册住所:北
京市海淀区东冉村;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工商登记注册号:1101081402444;税务
登记证号码:地税京字110108101876992000号;经营范围:种植粮食作物、蔬菜、瓜果、
果树、饲养牲畜、家禽、淡水鱼,工业品开发,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
化工、农业机械、中小农具,棉、麻、土畜产品,民用建材的开发,经营本企业和企业成
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
本企业和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
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五、受让方四季青总公司与本公司潜在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之间,
未直接或者间接存在持股、控制关系,无重大交易,不存在一致行动。
    六、受让方四季青总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
    七、本公司将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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