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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环保: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4-02-13 06:55   


证券代码:000730   证券简称:*ST环保      公告编号:2004-7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4年2月12日下午2时在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372,057,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佟锰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注册地由原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18号变更为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34号
    表决结果为:372,057,6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2.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18号;邮政编码110011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34号;邮政编码110011
    表决结果为:372,057,6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3.通过董事宋立国、独立董事赵克辞职的议案;
    (1)董事宋立国先生的表决结果为:372,057,6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独立董事赵克先生的表决结果为:372,057,6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张骏先生未获得通过,曹天枢先生获得通过;大会通
过董事会推荐张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张骏先生未获得表决权。
    (2)曹天枢先生获得744,115,254个表决权,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
数。
    (3)张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372,057,6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大会同意张帆先生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吴杰律师、钟宇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大会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提出新的议案,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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