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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鑫 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02-21 06:33   


证券代码:000405        证券简称:ST鑫光       公告编号:2003-039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28日在珠海市拱
北华侨宾馆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2人,1名监事委托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3年上半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型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为该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说明。监
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公司管理层为实现扭亏为盈和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作了大量的工作,
特别是置入了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的良性资产,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了较大的改
善,下一步还需大规模的资产重组,才能使公司真正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并步入良性、
健康的发展轨道。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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