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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03-23 06:37   

股票代码:000602      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公告编号:2004-03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
年3月24日在山东省济南市贵友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
其中,龚兴隆董事委托张根度董事、翟纪庆董事委托王航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林铭山
董事因事出差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汝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03年度会计决算方案和200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0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959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96万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
金198万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365万元。公司决定以2003年
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础,每10股送2股股票股利,派现金股利0.5元,送股派现后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852万元。
    同时,公司决定以2003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
增3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259万元。
     5、审议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会计师。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
二十九条第三款增加以下内容: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8、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4年4月23日在山东省济
南市贵友大酒店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1、3、4、5、6、7项议案。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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