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武汉中百 编号:2004-2号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3月22日上午11:30时在 本公司25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锦春主持。经认 真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就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 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 度,使得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系按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实施,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程序合法,已投资完 工的项目正逐步产生效益。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原则进行的, 是公平、公允的,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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