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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武商A: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4-04-20 06:48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04--002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八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17日在武汉广场47层4714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唐国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1名监事授权
其他监事,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OO三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二次监事会,列席了六次董事会,对公司二OO三年度的经营
决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召
开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重庆证券监管办事处于2003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
根据重庆办的检查情况,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3年12月1日下发了武证监巡
字[2003]24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12月10日接到《通知》后,公司
针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上述整改方案和措施已经公司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强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对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
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部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真实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依法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
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原则进行的,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02年12月14日,公司控股50%的子公司武汉长江娱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华中科技大
学签订了转让342亩土地的合同,转让价格为第亩28万元,总价款9,576元万。报告期内,公
司共收到土地转让款5462.9万元,转让土地净收益1834.7万元。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华信开发是公司与香港德信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企业,德信发展占51%的
股权,公司占49%的股权。武汉广场是公司与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企业,国际
管理占49%的股权,公司占51%的股权。华信开发因建武汉广场大厦欠缺资金,根据华信开发
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曾多次借款给华信开发。武汉广场为华信开发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截止2003年11月31日,本公司共借款给华信开发本息合计人民币232,095,630.84元。香
港德信发展和国际管理均属香港德信控股(亚太)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业已改组。改组后的
德信控股对上述借款未予确认。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2003年11月23日,仲裁庭审理了本案,并作出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华信开发偿还
向本公司的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231,196,772.32元,2003年10月31日以后的利息据实支付。
武汉广场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依据仲裁委(2003)武仲裁字第789号仲裁裁决书,武汉广场代替华信开发向本公司偿
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32,095,630.84元(截止2003年11月30日)。申请人武汉广场根据
2003年1月1日与被申请人华信开发签订的《反担保协议》的约定,于2003年12月1日,向仲
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追索将华信开发持有的武汉广场大厦面积为58462.06平方米的售
房抵偿给武汉广场,以偿还武汉广场为华信开发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的款项。仲裁委仲裁庭
采用书面审理方式审理了该案,于2003年12月10日对该案作出终局裁决,华信开发将座落于
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688号的武汉广场大厦内总面积58,462.06平方米的房屋移交并过户给
武汉广场以抵偿其所欠武汉广场债务人民币232,095,630.84元。
    目前房屋移交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监事会认为:上述仲裁事项,保障了公司的资金安
全。
    二、武商集团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对重大会计事项更正的说明;
    监事会专项意见:该更正事项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会计事项更正是合理、必要的。
    四、关于核销武汉广场红利抵偿华信公司欠款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意见:鉴于华信开发的实际情况,并且投资双方均按华信开发投资比例抵偿
及拨付了资金,该事项依据较为充分,体现了对等的原则。
    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巡检整改报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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