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长城电脑:澄清公告
2004-06-05 06:3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2004-00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4年6月2日在新浪网站刊登了一篇文章,标题为《IBM出售深圳IIPC工厂鸿海与联想
争夺白热化》,文章称IBM打算出售所持有的IIPC股权,并将于近期决定深圳IIPC工厂的最
终买主。
    二、澄清声明
    1.我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传闻与IBM中国公关部进行了沟通。
    2.我公司没有从IBM中国公关部得到明确答复。
    3.在IIPC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转让股权的条款规定如下:
    6.08 在公司存续期间,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销售、转让、设
定抵押、设定担保、馈赠及其他方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益。如一方希望转让其全部或部
分权益,另一方应有优先购买权;希望转让的一方应以书面文件给予另一方购买其权益的
机会,其条件应不低于对任何其他第三方所给予的优惠。在收到希望转让权益的一方发出
的通知三十(30)天内,另一方应书面答复是否接受对方提出转让权益的条件;如该条件
未被接受,或在上述期限内未作答复,则另一方将被视为已对要约方向第三方转让其权益
予以事先书面同意。
    4.前条所述的条款并不意味着禁止任何一方股东与任何其他第三方接触洽谈转让其全
部或部分权益事宜。
    5.我公司对IBM是否打算出售所持有的IIPC股权事宜不知情,且没有收到IBM的任何有关
通知。
    6.《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我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新浪网2004年6月2日《IBM出售深圳IIPC工厂 鸿海与联想争夺白热化》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4日

Copyright©2001 Shenzhen Securities Informatio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