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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4-06-29 00:00   


股票代码:000761、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04-008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4年5月25日召开的200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公司2003年分红方案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1,1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A股含税)。
    以上分配均以人民币计算,A股派息以人民币支付,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
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息 1.60元。B股不扣税,每10股派人民币2.00元,折合港
币支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4年7月5日,除息日
为2004年7月6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4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A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7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国家股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2、B股股息于2004年7月8日通过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如投资者在2004年7月8日办理"本钢板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
领取。 B股股息以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4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元=1.0637元人民币)计算。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咨询电话:0414-7827344
         0414-7827004
    传  真:0414-7827004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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