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焦作鑫安 股票代码:000719 上市地点:深圳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21-503666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4年7月29日 声 明 一 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 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 焦作鑫安: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出让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受让人: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4、 元:指人民币 报告书内容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上海市 3、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2楼 4、 联系电话:021-50366688 5、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壹仟陆佰陆拾万元 6、 营业执照号码:3100001006857 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 主要经营范围:受托经营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 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经营范围为人民币业务)。 9、 经营期限:2002年3月8日至不约定期限 10、股东构成情况 主要持股单位 持股比例 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9.97% 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9%
第二节 信息义务披露人高管人员情况
姓名 国籍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兼职 长期居住地 谷嘉旺 中国 无 董事长 北京 王 政 中国 无 董事总裁 北京 吴天然 中国 无 副总裁 上海 周 雄 中国 无 副总裁 上海 王少钦 中国 无 副总裁 上海 周一烽 中国 无 副总裁 上海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者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如下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9%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12.39%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人在本次持股变动前,持有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04年7月29日,报告 人和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报告人将其持有的3622.5193万股 焦作鑫安股权以7932.59276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前未 对外质押亦未被司法冻结。过户后,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焦作鑫安股权3622.5193 万股,占总股本的28%。 报告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焦作鑫安不存在未清偿的负债,相互之间亦不存在担保行为;报 告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损害焦作鑫安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材料报送之日前六个月,本报告人持有焦作鑫安股份,无买卖焦作鑫安上市流通股的 行为。 第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与本次协议转让有关的应当披露 的重大事项。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单位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谷嘉旺 签署日期:2004年7月29 日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中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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