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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08-18 06:47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4-01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16日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协商,公司拟用现金
出资购买顺鑫集团位于顺义区金马工业开发区内总面积为124942.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转让价格依据为经北京国地不动产咨询中心对上述地块的评估值。北京国地不动产咨
询中心出具了文号为[SHD2004-51-CHR24]的土地评估报告书,经评估,上述地块价值
为4144.73万元,其中出让金752.57万元,经双方协商实际转让价格为3600万元。关联董
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鉴于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目前为顺鑫集团合法拥有之划拨土
地使用权,其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为此,公司和顺鑫集团双方一致确
认并同意,顺鑫集团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完毕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作为此次国有土
地使用权转让生效之先决条件。
    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及顺鑫集团股东大会通过且满足上述先决
条件后方能生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牵手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顺鑫农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双方协商,北京顺鑫牵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鑫牵手)拟用现金出资购
买目前租赁使用的顺鑫集团134,882.05平方米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依据为经
北京德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地块的评估值。北京德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了文号为德威评报字[2004]第133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上述地块价值
为4087万元。实际转让价格为4087万元。
    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及顺鑫牵手、顺鑫集团三方股东大会通过
后方能生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北京顺鑫腾飞纸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顺鑫集团拟对所属全资企业北京市顺义腾飞纸制品厂进行改制,公司牛栏山酒厂分
公司拟用纸制品加工设备对外投资,经与公司协商,本着双方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
公司将经评估的纸制品加工设备的资产出资,顺鑫集团用北京市顺义腾飞纸制品厂的资
产及现金出资,共同设立北京顺鑫腾飞纸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核定为
准)。根据北京德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文号为德威评报字(2004)第29号及
第30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以经评估后的牛栏山酒厂纸制品加工设备资产价值
3742100元作为公司的出资;顺鑫集团以经评估后北京市顺义腾飞纸制品厂总资产15900
元及现金919625元作为顺鑫集团的出资,设立后的北京顺鑫腾飞纸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拟定为4677625元(最终注册资本以工商局核定为准)。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
联交易。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04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行字[2004]35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
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批准,公司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304,150,000股为基
数,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7,300,000股,顺鑫集团公司全额放弃此次63,945,000股的
配股权,公司本次配股获配新增的可流通股27,300,000股已于2004年4月27日起上市流通
。配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31,450,000股。
    因此对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0415万股,发起人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1315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0.08 %。"
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31,450,000股,发起人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213,150,000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4.31 %。"
    对原章程第三章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415万股,其中发起人持
有21315万股;境内社会公众股东持有9100万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331,450,00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3,150,000股;境内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118,300,00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海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兴业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为期一年的7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贷款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上
述综合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以上议案第2、3、5、7项,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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