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华信 股票代码:000765 编号:2004-022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4]8号)。公司股票(种类:A股 证券代码:000765 证券简称:*ST华信)自2004年3月22日起暂停上市。 2004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 2004年半年度报告,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带说明段的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04年半年度已实现盈利,并在规定期 限内披露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于8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申请A股股票恢复 上市的议案。2004年9月7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 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恢复上市的推荐书》,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本公司恢复上市;同时湖北野责律 师事务所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2004年9月14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4〗第41号《关于同意受理武汉 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受理本公司关于 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现就公司恢复上市进展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2004年9月29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半年报问函【2004】第238号《2004 年半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目前公司正就上述问题积极准备相关 材料,以期尽快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本)10.2.12条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将在决定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 复上市申请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本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核准期限 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 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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