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光华:澄清公告
2005-02-02 06:43   


股票简称:世纪光华   证券代码:000703  公告编号:2005-01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2月1日某证券报刊报道了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以下
简称水电公司)整体产权转让公告,经了解,现对有关情况作如下澄清:
    1、水电公司是河南省水利厅的独资公司,是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纪光华)的实际控制人,即水电公司控股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
集团)85%股权,九龙集团是世纪光华的第一大股东,持有28.68%的股权,水电公司拟
进行改制,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3号令第十四条的要求:转让方
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
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
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转让方已按规定于2004年12月29日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
心、河南商报刊登了广泛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产权受让方尚未确定,转让协议尚未签订。
    2、 水电公司是一家河南省水利厅直属的集水电开发、水利综合经营和排灌技术的
开发、水电排灌设计和工程承包的专业公司,河南省水利厅对该公司的产权转让对受让
方提出了包括对受让方的资质要求等5个条件。其中条件1为受让方必须具有15年以上水
电开发、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的经历,据介绍全国符合该条件的国有或非国有水电公司
均有上千家。条件2为受让方中标后必须注入水电公司2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紧急债务。
所以受让方应具备247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付能力,并能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完毕,
才有中标的可能,而不仅仅是475万元。省水利厅为维护职工利益和水电公司的长期发展
同时还制定了其他几个条件。
    3、 水电公司的产权转让由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
此次水电公司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是经河南省国资委同意,由河南省水利厅聘请的。
    我公司将继续关注事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
的内容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