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关于股东签署国家股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提示公告
2005-03-16 06:39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05-00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东签署国家股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提示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武穴国资’)与陕西必康制药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必康制药’),已于2004年5月19日和2004年8月9日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武穴国资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全部“广济药业”4108.2344万股国家股(占‘
广济药业’总股本的23.99%)转让给必康制药(相关信息公告刊登于2004年5月22日和2004年8月
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2元;必康制药已按约定向武
穴国资支付了10%的定金。
    二、2005年3月13日,武穴国资与必康制药双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股权转让价格和
付款方式作出相应调整,并签署了《补充协议》:
    1、双方约定本次所转让的“广济药业”4108.2344万股国家股每股的转让价格,在2003年度
经审计的“广济药业”每股净资产人民币3.02元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0.13元的溢价,即每股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3.15元;
    2、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为: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审批通过
后,必康制药将其余90%的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武穴国资;
    3、本《补充协议》仅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作修改,不对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作修
改;
    4、本《补充协议》是原《股权转让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
情况。

    特此公告

                                   200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