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监部门的有关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进行适当调 整和补充;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 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3、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包括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反担保、信用评级等一切相关事宜; 4、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申报提 交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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