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公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05-00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于2005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全票通过以 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对公司200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04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各项决策完全合法。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已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报告真实公允地表达了公司200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3、公司98年配股募集的2.2 亿元资金已全部用完,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 一致,没有变更。 4、本报告期,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 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5%法定公益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2003年度分配的 利润(2004年实施),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2,139,709.25元。2004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270,399,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00元(含税)。 以上预案需经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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