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吉 化: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
2005-03-25 06:36   

    根据有关规定,ST吉化已不存在需其他特别处理情形。经公司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公司股票自2005年3月28日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吉化"恢复为"吉林
化工",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公司股票于3月25日停牌一天,3月28日恢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