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5-04-19 06:44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北大高科  公告编号:2005-012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4月3日以传真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会议于2005年4月16日下午17:00-18:00在北京市
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A座302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062,669.63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649,263.95元,本公司按权益比例享有控股子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 325,464.3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62,732.18元,本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1,098,397.78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对现金的需求情况拟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250,000.00元,公司另负担审计人员的食宿费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接受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提名王宇先生、石俊奇先生
作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参加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接受本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结果,由吴纹女士出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各监事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1)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修正稿见附件2)
    十、对公司2004年度运作情况、经营决策进行了监督、审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意
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程序,以及对股东大会议案、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依法规范
运作。
    2、本监事会认为2004年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运作规
范,尽职尽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权
益的行为。
    以上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需经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宇,男,34岁,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1993年起历任招商局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驻蛇口代表组干部,香港海通通信仪器有限公司干部,招商局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现任招商局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石俊奇,男,35岁,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沙交通学院会计学学士,北京大
学光华管理学院MBA 。1994年至2000年在广州行道局财务处项目财务经理,2000年12月
至今在深港产学研基地工作。2003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吴纹,女,39岁,毕业于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曾任职深圳科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职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附件2: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等规定,及深圳证券管理办
公室《关于转发〈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的通知》(深证办发字[2005]
62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对《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章节进行部分修改和完善,有关条款作了相应调整。具
体修改和调整如下:
    一、第三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条 本规则未予规定的,适用其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由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修改或废止造成本规则与其时生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冲突的,适用其时生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的序号以及条款中相互援引时提及的序号做相应
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