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5-16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 案已获2005年4月20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方案为:以公司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35640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 际每10股派0.60元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730,000.0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4月28日,除息日为2005年4月29日,红利发放 日为2005年4月2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5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国有股、法人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联系人:叶照贯 咨询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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