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7 股票简称:创智科技 公告编号:2005-03
创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1日分别以书面、 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4月21日上午9:30在创智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独立董事赖明勇缺席,公司监事3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亮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审议, 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 二、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高管聘任议案》; 1、由于工作需要,林惠春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会提名,聘任丁亮先生担任公 司总经理职务。 2、公司聘任林惠春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国际软件市场的开拓等工作。 3、公司聘任叶柏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社保、系统集成和智能化建设技术体系工 作。 4、公司聘任曾国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社保、卫生行业的销售工作。 5、公司聘任陈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投资业务工作。 6、公司聘任邓顺华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全面负责公司自主软件产品的研发,主管微软产 品的客户化开发和实施工作。 独立董事利光裕、宋焕章、张介福声明:上述聘任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异议。 三、会议以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四、会议以9票通过,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授 权的议案》;决议内容:授权公司总经理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签署有关对外投资额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的文件,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需向董事会通报。授权期限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到 2006年6月30日止。 五、会议以 8票通过,0 票反对,1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王国海先生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陈永红先生为本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弃权人为独立董事宋焕章, 弃权原因为:董事王国海熟悉公司情况,又是专家,希望留任至本届期满。 独立董事利光裕、张介福声明:上述增补议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无异议。 六、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贷款授信的议案》; 八、会议以 9票通过,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高科技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九、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湖南开元有限 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股本的议案》;决议内容:2002年6月以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承 诺项目,对本公司子公司创智软件园在电信行业新一代解决方案项目、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创 智国际化软件出口基地建设项目、保险综合信息平台四个项目上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截止2005 年3月31日累计投资人民币1.9亿元。目前这些项目投资,已逐见成效。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规 定和要求,明确反映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同意上述投入金额全部转成创智软件园有限公 司的股本投资。 以上第三、第五至第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届 时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陈永红先生简历
陈永红,男,生于1960年1月,湖南新化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 1979年6月-1981年8月在新化县水力电力局从事财务工作 1981年9月-1985年7月就读于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专业 1985年7月-2000年2月在湖南财政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2000年2月-2001年9月在大鹏证券公司任营业部总经理 2001年9月-2002年8月在湖南财政信托投资公司工作,任证券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2002年9月至2005年3月在财富证券公司,任公司增资扩股办主任。 2005年3月加入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
附件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0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二十六条之后增加一条:"公司股票若被终止上市,则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 办股份转让 系统继续交易。" 二、原第五十条之后增加两条: 第一条为"下列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 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 购的除外); (二)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 超过2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公告股东 大会决议时,应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 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第二条为"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可以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五十条所列事项的,应组织社会公众股实施网络投票,公司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原第一百四十五条后增加一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 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证券事 务代表应当具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取得合 格证书。" 以上为在原公司章程的基础上进行的部分修改,原条款作相应顺延。
2005年4月11日
附件三:曾国柱先生简历 曾国柱:生于1962年11月,湖南长沙人,本科。 1978年7月-1982年8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 1982年8月-1994年12月,省煤碳科学研究所高工职位, 1994年12月-1996年3月, 苹果电脑专卖店经理, 1996年3月-1997年8月,红旗出版社电子出版物编辑部任副主任, 1997年10月-至今, 创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社保销售部总经理
附件四:邓顺华先生简历 邓顺华,男,湖南省汉寿县人,生于1965年3月,共产党员,副教授。 1981年9月考入湖南长沙中南工业大学,于1985年9月毕业于系统工程专业。 1985年9月-1988年6月在中南工业大学继续深造,专攻岩石力学, 1988年7月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1991年10月晋升为讲师,1993年10月晋升为副教授。 1997年-至今,创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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