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5-05-21 06:44   


证券代码:000618  证券简称:吉林化工 公告编号:2005-011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20日
    2.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于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275,369,4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1.98%。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通过委任表格委托大会主席代为表决、代表股份879,069,499股,占公
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1.1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普通决议案:
    1、批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股东大会以2,402,854,6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6%,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6,554,600
股同意,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2、批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股东大会以2,402,854,6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6%,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6,554,600
股同意,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3、批准公司2004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核的财务报告。
    股东大会以2,402,254,6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4%,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5,954,600
股同意,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4、批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573,760千元,年初累计亏损为人民币3,268,563千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累
计亏损为人民币694,803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53,194千
元,年初累计亏损为人民币3,118,623千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564,456千元。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的利润用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不向股东派发
2004年度末期股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东大会以2,402,855,0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6%,10,00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
6,555,000股同意,10,00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5、确定2005年度公司监事酬金为人民币30.3万元,董事酬金为人民币66.6万元,
其中独立董事酬金为人民币8万元。
     股东大会以2,402,253,4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4%,1,60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
5,953,400股同意,1,60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6、批准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为本公司2005年度境
外核数师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2005年度
境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聘期自200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05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大会以2,402,253,4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4%,1,60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
5,953,400股同意,1,60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特别决议案:
    7、批准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本公司4月20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公告),授权董事会将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新的章程上报国家有关
主管机关批准,如有必要,根据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对公司新的章程进行个别文
字修改,并以修改后及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的公司新的章程代替公司现有章程。
    股东大会以2,402,255,0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4%,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5,955,000
股同意,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8、批准本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见本公司4月20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新的章程的附件,与公
司新的章程一起上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如有必要,根据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
进行个别文字修改。
    股东大会以2,402,853,4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6%,1,60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
6,553,400股同意,1,60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9、批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新
的章程的附件,与公司新的章程一起上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如有必要,根据国家
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进行个别文字修改。
    股东大会以2,402,853,4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6%,1,60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
6,553,400股同意,1,60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10、批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站),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
新的章程的附件,与公司新的章程一起上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如有必要,根据国
家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进行个别文字修改。
    股东大会以2,401,118,2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1%,1,600股反对,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流通股
4,818,200股同意,1,600股反对;非流通股2,396,300,000股同意,0股反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境内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