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佳纸: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5-05-28 06:30   


股票简称:ST佳纸 股票代码:000699 公告编号:2005-15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4年度股
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和时间:2005年6月30日上午9:30分。
    3.会议地点: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6.审议《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8.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审议《公司继续委托四川大邑莱特公司委托经营本公司成都二子公司的议案》;
    10.审议《公司与佳木斯量子经贸公司、北京佳纸雪松纸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11.审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1-4项,9-11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二
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2004年度报告摘要。上述5-8项议案的
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二届三十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5年6月24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
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
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9:00-下午4:00。
    3.登记地点: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人:罗陈、孟宪有
    3.咨询电话:0454-8377217 8375070
    4.传真:0454-8375080
    六、备查文件
    有关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