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关于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告
2005-06-07 06:48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2005-临008号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湖北良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贤置业")、武汉
纵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纵横")和湖北省住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省住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04年12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0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中商")50%的股
权2,500万股分别转让给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其中良贤置业受让世纪中商30%的股权,
价格为人民币1,500万元;武汉纵横受让世纪中商20%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转让世纪中商另一股东--省住宅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为上述受让方付款提供担
保(详细内容见2004年12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04年底,公司收到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分别支付的定金共计200万元。但之后两
公司未按协议支付股权转让金,公司多次催告,并根据协议要求,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
交了书面仲裁申请,请求裁定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按协
议支付转让金,违约金,省住宅对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近期收到武汉仲裁委员
会(2005)武仲调字第1804号调解书,达成调解协议:由于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无继续
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能力,本公司同意解除该协议;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愿意承担
违约责任,各自支付的定金共计200万元归本公司所有;仲裁费共计人民币5万元,本公
司承担50%,其余三方共承担50%;本公司放弃其他仲裁请求。
    本次仲裁结果使本公司增加20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对公司期后利润无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