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2004年度分红派息的补充公告
2005-06-15 06:40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05-01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4年度分红派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6月17日为本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6月20日为除息日。董事会在6月10
日公告中的分红派息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0,571,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
现金0.80元现金)。
    根据2005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5]102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
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
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