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光: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补充公告
2005-06-15 07:00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广州国光  编号:2005-00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已于2005年6月9日刊载于《证券
时报》。
    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000万股后的总股
本,即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2.8元。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02号)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
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
    人所得税" 的规定,公司此次分红派息,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
金由原来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2.8元变更为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3.15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6月9日分红派息公告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