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股份: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补充公告
2005-06-15 07:05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05-013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已于2005年6月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本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4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41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
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1.2元。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
得税" 的规定,公司此次分红派息,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由原来实
际每10股派发现金1.2元变更为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1.35元。
    公司本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4100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