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05-00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于2005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钢宾馆大会议室召开了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见2005年5月26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按调整后的计税规定扣税,扣税后A股社会公众 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80元现金)。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股东大会决 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05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 价(1港元=1.0638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B股暂不扣税)。 分红前总股本为1,136,000,000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仍为1,136,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7日(星期一),除息日为2005年6月28日(星期二)。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5年6月27日(星期一),除息日为2005年6月28日(星期二) ,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30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至2005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至2005年6月30日(最后交易日2005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A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B股股息于2005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如B股股东在2005年6月30日办理了股份转托管的,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 银行处领取。 3、国家股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六、股本变动情况 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咨询电话:0414-7827004 0414-7828010 传 真:0414-7827004 咨询联系人:李洪安 童伟刚 八、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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