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计划增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的公告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实业")目前是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第一大股东,共持有吉林敖东股权7,349.70万股,股 份性质为法人股,持股比例为20.97%。为推进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5]52号),并结合吉林敖东目前股权结构,金诚实业做出如下增持计划。 一、金诚实业简介 金诚实业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注册资本8,8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梅花鹿饲 养、梅花鹿系列产品加工、药材种植、建筑材料、煤炭及制品、化工品批发、包装材料、 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铝塑包装制品等。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 1、为保证吉林敖东长期、稳健发展, 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缩股后第一大股东金诚实业持股比例仅为15.57%,持 股比例偏低,可能影响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及长期、稳健发展,为此金诚实业拟通 过改革后的增持计划,提高金诚实业持股比例。 2、减少改革对市场的扩容压力 金诚实业认为,吉林敖东盈利能力突出,质地优良,为防止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产 生的扩容压力,导致吉林敖东股价与其内在价值相背离,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维护市场稳定,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金诚实业拟通过改革后的增持计划,减少改革对市 场的扩容压力。 三、增持股份的前提条件及数量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之内,金诚实业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 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10%。 四、增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1、金诚实业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36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实业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 股本的2%,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