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0501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吕钢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吕钢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7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吕钢先生与公司股东浙江利丰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丰投资")的通知,吕钢先生与利丰投资于2005年7月13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吕钢先生收购利丰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055,84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90%。转让价格为每股4.50元,共计36,251,307.00元人民币。 在本次收购之前吕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2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5%; 、利丰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8,055,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0%。股份转让完成后, 吕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328,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5%,利丰投资不再持 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引起的持股变动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本次收购完成后,吕钢先生将成为京新药业的最大股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只有中国证监会在异 议期内未对本次收购提出异议,本次收购方可进行;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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