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05-08-31 07:01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 2005-021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兰生物")法人股股东成都夸常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夸常")与新乡市纪龙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纪龙")于
2005年8月30日在河南省新乡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成都夸常将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1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0050万股的1.11%)转让给新乡纪龙,转让价格
为2元/股。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受让双方:
    1、转让方:成都夸常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前持有股份数量:3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转让后持有股份数量:225.5
万股;合计转让股份数量: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2、受让方:新乡市纪龙广告有限公司
    受让前不持有华兰生物股份;受让后持有股份数量: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合计受让股份数量: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二、转受让股份价格:
    根据双方的友好协商,双方确定转让方以每股2元人民币向受让方转让华兰生物112万股
股份,全部价款为人民币224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在该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完
毕全部转让价款。
    三、本公司财务总监王启平先生为新乡纪龙法定代表人,持有新乡纪龙60%的股权,为
新乡纪龙的实际控制人,同时王启平先生通过华兰生物第一大股东新乡市华兰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华兰生物1.48%的股权,上述转让完成后,王启平先生将间接持有华兰生物2.15%
的股权。
    四、鉴于华兰生物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协议各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所转让的112
万股股份,如果在华兰生物股权分置改革获其股东大会批准时,未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过户
工作,股权分置应支付的对价由转让方支付。如果在华兰生物股权分置改革获其股东大会批
准时,已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过户工作,股权分置应支付的对价由受让方支付。
    五、本次股权转让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
理股权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