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ST吉纸 公告编号:2005-031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5]第26号《关于同意受 理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据该函所述,深交所已于9月9日正式受理了 公司董事会在9月5日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4年修订本)14.2.11条的规定,深交所在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 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有关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5年8月31日,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了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半年度报告,且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并经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9月8日,根据法院裁定和债务和解协议,公司分别与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吉 林造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全部资产转让给上述两公司,所获全部 资金将在法院监管下依法抵偿公司全部债务。虽然公司目前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进展顺利, 但如出现下列情况,公司仍将有终止上市的风险: 1、公司恢复上市的申请受理后未审核通过; 2、公司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和解方案; 3、资产重组不成功。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除上述信息外,没有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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