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泽电力:关于计提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的澄清公告
2005-10-10 06:53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证券代码:000767   公告编号:2005-009号

          关于计提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重大遗漏。
    近期,有媒体发表了公司有关计提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的报道。为此,公司特作以下说明。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销售统一收取煤炭基地建设补偿费的暂行管
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1993]123号)、山西省计委、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通过电价
收取山西省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的通知》(晋价重字[1993]150号)等文件精神,山西省火电
企业每月应当按照地方小窑煤来煤量提取、由生产成本列支吨煤20元地方电力建设基金(又
称能源基地建设基金)。
    山西省火电企业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的提取和缴纳,在2003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由山西
省电力公司在电费结算中扣缴,统一集中各电厂的基金上缴山西省财政。但在电力体制改革
后,山西省电力公司不再负责集中上缴义务。由于没有上缴渠道,公司2003年度提取的地方
电力建设基金3965.80万元尚未上缴,目前仍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帐。
    2003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延审到公司审计,认为
公司计提地方电力建设基金不符合国家计委计价检[1997]304号 文"电力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
代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越权征收电力建设基金、附加费和加价集资"的规定,并将此事报政府
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我们认为:产生上述问题是由于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有冲突造成的,与公司的诚信经营、
会计确认严肃性无关,媒体对公司上述问题的有关说法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目前,公司计提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相关事项正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公司将在指定的网站
和报纸及时披露此事项的协调进展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