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佳纸:二○○五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5-12-31 06:32   


股票代码:000699 股票简称:*ST佳纸 公告编号:2005-033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会议召开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3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社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㈠出席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976082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35.07%。
    ㈡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㈠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坏帐计提比例的议案》;
    预计坏帐准备提取比例调整后,对2005年度的损益增加亏损4亿元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年
末审计数为准。
    本项议案赞成票797608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㈡审议通过了《公司降低四川大邑莱特有限公司委托经营本公司成都二子公司经营费的
议案》。
    会议通过四川大邑莱特公司委托经营本公司成都二子公司的经营费由原32万元/月降至
15万元/月。
    本项议案赞成票797608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尚方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