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06-02-22 06:38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06-010
债券代码:125822  债券简称:海化转债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改革动议和书面委托,山东海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保荐机构的协助下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详见2006年2月16日公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
书》(修订稿)。
若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后,则:
    1、本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当日(2006年2月24日)
及之前将可转债转换成为股票,则有权获得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对价安排。在公司A股市场相
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当日及之前,海化转债持有人均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无
论公司可转债是否停牌)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海化转债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
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2月27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结束之日将暂停转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海化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当未转换的海化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将停止海化转债的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海
化转债的持有人注意上述事项对其产生的影响。

    特此提示。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