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湖 山:独立董事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06-02-25 06:53   

             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意200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任佩瑜  王治安  王学宗  金正龙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