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6-04-07 06:51   


股票简称:阳光发展    股票代码:000671     公告编号:2006-004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
送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5日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董事王龙荣先生因公务出差原因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
他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董事徐和先生、卢少辉先生因公务出差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
董事赖征田先生、董事陈文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黄文伟先生、陈丽满女士因公
务出差原因,未列席本次董事会,公司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林腾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及报告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113,015.42元,提取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65,454.33元,提取的法定公益金1,198,644.05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
的利润7,348,917.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161,014.47元,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为54,509,931.51元。根据董事会制定的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亿元的经营目标,并鉴
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主要来自控股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公司和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的实
际,由于"阳光城1区Ⅲ期"正处于建设开发期,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正在积极寻找土地及后续
储备项目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公司仍均处于集中投入期,均急需大量的资金。同时,
受国家对房地产业继续调控政策的影响,银行融资环境偏紧,融资渠道单一,为支持和保证
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本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阳光城一区Ⅲ
期等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通过政府的"招拍挂"方式及策略性收购与合作方式获取土地及项
目储备资源。
    本议案及报告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及报告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摘要》内容详见2006年4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06年4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及报告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2006年度公司拟决定续聘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
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年度审
计服务费用为35.5万元,到期可以续聘。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续聘福州闽都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2005年度股东大会时间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目前已经进入股改程序,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公告,公
司四、五月份将着力集中开展股改工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和2005年度股东大
会的时间很有可能冲突的实际,为确保公司股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决定2005年度股东
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七日